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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下,很重要

每年到了4月,公司就會出一團人去VEGAS參加 全美廣播電視展(NAB) ,去談一些代理權,或是去看看新的器材 今年我不會去,不過2007年去的那一次確讓我有很大的改變…什麼改變呢?就是對於音樂工作上 心態 的改變… 我的音樂路是從玩樂團開始的,在那個階段,覺得 "錄音室" 這3個字就像神聖不可侵犯的3個字一樣…總覺得若是有一天能玩樂團玩到 在錄音室錄下自己的歌 ,那一定是件棒的不得了的事情……似乎只要能玩音樂玩進錄音室,就到了某種終點線一樣……後面的事情再也不重要…… 到了一個階段,開始靠 寫歌 生活……因為是做配樂的關係,所以必需要親自到錄音室去跟樂手溝通,還要在錄音師的旁邊盯著錄音…在那個階段,突然之間覺得錄音室變成是一個很普通的地方……錄音不過就是一個" 賺錢 "的過程…… 沒什麼神聖不神聖的問題 不過雖然如此,那時整個的心情還是會因為自己的作品有好有壞,在創作的過程當中有沒有足夠的靈感,樂手能不能把我想要的感覺演奏出來而有很大的壓力…… 在這個階段,音樂事業就只有我眼前的這些案子跟作品而已…就這麼大… 不過在2007年去了NAB後,我發現了一件事,那就是音樂的產業其實真的很大,全世界所有的電視台、後製公司、錄音室簡直多的像天上的星星一樣…… 而媒體的交易項目也多的不得了,我到了現場,還看到好多家廠商在賣"攝影用直昇機",或是某種像"高壓電塔"之類的通信機器……不止如此,還有許多SNG車、混音器、HD剪接機、麥克風之類的東西,我想凡是跟媒體有關的器材或是版權交易,現場都看的到…… 在VEGAS待了5天,看盡了所有媒體軟硬體的交易,也到了VEGAS許多超級奢華的飯店去走了一遭( 一家飯店要走一天才走的完 ,所以真的無法走完所有的大飯店),在第5天,我突然間了解了一件事情 我所做的這些事情,不管是作曲、編曲、錄音之類的工作…都只不過是這個行業裡面的一小部分,少了我,他還在運轉…而且真的不差你一個…… 帶著這樣的心情回到台灣後,突然間發現自己做起事情來輕鬆多了……而且也能比過去做的還要有進步…再也不會因為想不出歌怎麼寫而過於煩腦,再也不會因為一些小小的問題,而自己嚇自已… 簡單來說,就是 放下了心頭的重擔 …… 不會再去想要寫出" 世界上最屌的歌 "或是"

典型的宗教式辯論法

有時侯會遇上一些人,試圖用一種" 典型的宗教式辯論法 "跟你談事情 什麼是我說的" 典型的宗教式辯論法 "? 讓我舉個例子來說明: A跟B為了一件事情的對和錯,開始辯論 A說:你不認同我是因為你 被魔鬼迷惑了 ,或者,你本身就是 魔鬼 B說: 因為你本身就被麼鬼迷惑了,所以你才會覺得我被魔鬼迷惑… A反擊:你現在竟然說我被魔鬼迷惑,我告訴你, 所有被魔鬼迷惑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已經被魔鬼迷惑了 ,你快醒醒吧,不然上帝一定會讓你下地獄的。 B也反擊:你現在一口咬定我被魔鬼迷惑,我告訴你,聖經曾經說過一句話, 先知在本地是不被認識的 ……因為真理站在我這裡,你不承認我,也正好是應驗了聖經裡的話…可見聖經說的沒有錯,求主憐憫你,快快悔改吧…… A接著說:所有被魔鬼迷惑的人都會自以為自己才是真理,可見你真的被魔鬼迷惑了…… B立刻說:你認為我魔鬼迷惑?拿出證劇來…不然你就是被魔鬼迷惑的人… A心裡說…唉, 這個人一直不願接受我說的真理,可見他真的被魔鬼迷惑了 …或是,他本身就是魔鬼…我要小心一點…… B又說:你真的被迷惑了,所以才會認為我被魔鬼迷惑…快悔改吧!!! …… ……… ………… 開始像圓周率小數點以下的數字一樣,開始無止盡的REPEAT了,這是一場沒有結果的辯論 什麼是" 典型的宗教式辯論法 ",簡單的說,就是 阿Q式的精神勝利法則 …… 當你覺得其它人都是 "活在魔鬼的掌握下" 時,當你覺得全世界只 剩下你一個人是清醒 的時侯……是的,你就得到了全世界,你就可以活在你自己的心裡,無視於世界上的生老病死…這些東西對你來說…都是魔鬼那一邊的……你很幸運,從這裡解脫了。 所以, 你很快樂 …… 這種"典型的宗教式辯論法"其實就是 否定對方一切的精神式勝利法則 ,在人類文明裡,其實已經造成了多少的大災難!!!讓我舉 中世紀歐洲女巫大審判 的例子來說明: 在西元1484年時,有2位教士寫了"女巫之槌"這一本書,在書中詳細列出了各種識別女巫的方法,發起了聲勢浩大的" 歐洲女巫大審判 ",這場獵殺女巫的活動一直持繼了300多年,總共 燒死了約10萬名的女性 ,在這些女性中,絕大多數都只是一般的老百姓而已,跟本不是女巫!!!!(若是發生在台灣,